临沂城区这些区域将限行、禁行,3月7号施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载货汽车通行秩序,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安全、规范、方便”的原则,现对我市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一、新西外环路、327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为控制区。
控制区内和长春路禁止总质量12吨(含)以上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
二、城区南京路、南京路沂河大桥、南京东路、温泉路、凤凰大街、陶然东路、东兴路、香港路、华夏路、临工大桥、滨河路、沂河路、通达南路、文化南路、湖西路(罗七路)、龙潭路、火炬大道、沂河路、蒙山大道、陶然路、工业大道、双岭路、临西十路、聚才七路、西安路祊河桥、祊河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为限行区。
限行区边界道路(火炬大道、滨河路、祊河路除外)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载货汽车行驶;限行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1吨(含)以上的普通载货汽车和核定载重量2吨(含)以上的厢式货车、封闭载货汽车通行。
交通高峰期(6:00—9:00,16:00—20:00),禁止一切载货汽车在限行区及边界道路(火炬大道除外)通行。
三、以下路段为禁行区,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1、北京路(马陵山路至温泉路段);
2、解放路(通达路至陶然东路段);
3、滨河路、祊河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
4、涑河南街、涑河北街;
5、三河口隧道;
6、蒙山高架路、双岭高架路。
四、确需在限行区域和禁行区通行的成品油、天然气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抢险救援、道路清障、电力通信保障、供热供水抢修等特殊用途车辆,生活垃圾清运、邮政速递、物流配送等民生保障制式车辆和临时进出城货车,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通行手续。取得通行证的载货汽车,须严格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中未涉及的载货汽车其他限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七、本通告自2019年3月7日起施行,2018年11月1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临沂市关于加强市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临公交(2018)19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