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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领手机,结果被套路了!临沂一市民被莫名办理了分期付款

2019/3/29 2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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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临沂市民赵先生看到中国电信推出的活动:每个月只需99元,1000分钟手机话费+无限流量,200兆宽带,还可免费领取价值780元的手机!赵先生觉得活动很优惠,并且看好了一个1299元的手机,就自己又添了519元(780元免费+519=1299元),办理了这项优惠活动。

可赵先生拿到了电信营业厅送的手机后没过多久,他的就收到了一条还款的短信。 “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就是说你本月还款已完成,还了39块多,不到40块钱,按照上面的链接,是电信给我发的。”赵先生对记者说。

赵先生拨打电信客服电话才弄明白,原来是他前不久拿到的那款手机,被办理了分期付款。

赵先生找到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却表示,这是赵先生同意并签了协议的。 赵先生表示签字时因为协议内容太长,也没仔细看就签了字,没想到却被贷了款。

经过协商,最终工作人员同意,如果手机没出现问题,可以退掉。

赵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记者走访临沂市多家中国电信营业厅,发现办理套餐免费送手机的广告,都摆在了醒目的位置。

记者暗访发现,营业厅工作人员在推销时,都在强调免费送手机,但是对于贷款分期付款却只字不提。

赵先生共还了845.6元,电信公司回收手机,退还了780元,相当于赵先生支付了65.6元的利息。不过赵先生的贷款总算还清了。

电信公司通过捆绑销售,在没有给用户解释清楚的情况下办理贷款,有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呢?

记者采访了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福玉,葛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对于所购商品享有知情权。销售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将合同约定内容,或者需要特别提醒的事项告知消费者,需要特别提醒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格式条款,进而被认定为无效。

同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查验商品质量,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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