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临沂确诊第49例! 详情、活动轨迹公布! 疑似病例清零了
疫情通报
2020年2月19日12—24时,临沂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治愈出院4例。
新增确诊病例为:
病例49号:患者彭某某,女,临沂市沂水县人,家居沂水县院东头镇姚店子村,有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无武汉旅居史。在隔离观察期间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立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2月19日由疑似病例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临床普通型,无基础性疾病。正在隔离治疗。
截至2月19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病例49例,治愈出院41例。各县区累计确诊病例为兰山区18例、郯城县5例、莒南县6例、平邑县4例、沂南县4例、沂水县4例、费县3例、河东区2例、临沭县2例、兰陵县1例。(省卫生健康委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公布的河东区12例确诊病例,为兰山区6例、河东区2例、郯城县2例、莒南县1例、沂水县1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33人,共解除医学观察1312人。
沂水县发布寻找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0年2月15日,沂水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现将其居住地及行动轨迹发布如下:
一、彭某某行动轨迹
彭某某,女,61岁,丈夫戚某某,64岁,现居住沂水县院东头镇姚店子村。
1月22日,彭某某的儿媳刘某云及其孙女戚某由刘某云之弟刘某涛驾车从杨庄镇下儒林村送至姚店子村家中,刘某云曾于1月18日乘浙江舟山至青岛SC4967航班(所乘班机人员有疑似病例)。
1月23日下午2点,彭某某到姚店子供销超市购物。
1月25日凌晨1点在家门口附近烧纸。
1月30日7:30、8:38两次到村家门口小卖部购买物品。
2月2日早7:10在家门口为儿子戚某涛送行。
2月3日-8日,彭某某及丈夫戚某某均未出门。
2月9日上午,彭某某因腹痛到姚店子卫生院妇科门诊就诊并住院。
2月10日,由姚店子卫生院用救护车将其送至临沂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诊断未发现问题。
2月11日-12日居家隔离。
2月13日下午,姚店子卫生院用救护车将彭某某夫妻二人送往县人民医院检查,遂隔离治疗。
2月14日晚,县人民医院用专车将彭某某夫妻二人送至临沂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二、刘某云及其家人行动轨迹
刘某云,31岁,家庭妇女,丈夫戚某涛,36岁,浙江舟山电信公司秀山支局员工,女儿戚某,4岁。现居住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桃湾新村2区49栋。
1月18日,刘某云与女儿戚某乘坐SC4967航班从舟山飞往青岛,由刘某云之妹刘某雪开车到机场接机,中途乘坐地铁3号线(双山地铁站至五四广场),后刘某雪驾车接她们到黄岛家中。
1月19日上午,刘某云之弟刘某涛开车将其母女接至沂水县杨庄镇下儒林村刘某云娘家。1月22日,刘某云母女由其弟刘某涛开车送至院东头镇姚店子村家中。
1月20日下午,戚某涛从舟山乘坐客车到上海,转乘至临沂。
1月22日,自驾车回姚店子村家中。
1月26日上午,刘某云因咳嗽由戚某涛驾车到临沂市中心医院。
1月27日,刘某云自驾车去临沂市中心医院就诊,后驾车回姚店子村。
1月31日,戚某涛一家三口驾车去杨庄镇下儒林村刘某云娘家。
2月1日返回姚店子村。
2月2日,戚某涛一家三口驾车返回浙江舟山。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人员,及时采取以下防控措施:立即居家隔离,不要外出,及时用电话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登记备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沂水人员请与沂水县疾控中心联系,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沂水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还未到可以掉以轻心的时候!请广大临沂人积极配合!不要让我们的努力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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