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通行费、免征港口建设费…临沂六项交通政策助力复工复产
交通运输行业作为经济发展的“血脉”,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基础保障功能和作用。在各行业复工复产大潮中,临沂交通运输部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各行业复工复产。
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要求,全市高速公路和各国省道收费站,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所有车辆的通行费。其中,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开放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的时间为准。这次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包括全国联网收费公路、以及各地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的对象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所有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阶段性降低港口服务性收费,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预计为货主企业减轻负担3.8亿元;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对符合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由中央海事管理机构从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中办理退费或从缴费人应缴费额中予以抵扣。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收费优惠力度。
山东机场管理集团出台五项减免政策。机场航班起降服务项目方面,免缴2020年3月份各航空公司新增及复航航班起降服务费用;机场航站楼商业租赁服务项目方面,暂缓缴纳2-3月份租金,并免去其中中小企业2月份租金;机场货运服务项目方面,免缴2-3月份库区中小企业租金,同时全年库区及写字间租金保持不变;机场旅客班车运输服务项目方面,自3月5日恢复营运起,免缴1个月的长途汽车代理客票服务费;机场停车及物业租赁服务项目方面,免缴或退还由疫情影响改签航班引起的延期停车费用,免缴中小企业机场内物业租赁(超市、停场木屋租赁等)和市区物业租赁2月份租金。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延续、车辆年审延期。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允许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后45天。疫情结束45天后,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延续政策自行停止。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疫情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全力保障道路通畅、有序恢复公共道路客运。根据《全省恢复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的通知》要求,自2月24日0时起,按照分区分级原则,逐步撤销低风险县区联防联控检疫点,截至3月11日我市设置的35处道路检疫点已全部撤销。根据疫情分区分级管控要求,自3月5日起,全面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县际班线、城乡公交、定制客运和客运站经营。3月6日,恢复市区内BRT-1、K10、K36路三条公交线路运营,3月13日,恢复市区内K25、K27、K33路三条公交线路运营。自3月11日起,全面有序恢复因疫情停运的省内市际客运班线。临沂汽车客运总站目前已恢复起讫点均在省内的低风险市际客运班线,包括济南、青岛、潍坊、滨州、东营、烟台、莱芜、威海、新泰等城市。
开通返岗人员定制包车服务。紧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复工复产需求,规范用工包车流程,简化业务办理手续,保障复工返岗人员运输需求,开展“点到点”“家到厂”定制化包车运输服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运输安全措施,畅通企业返岗人员运输渠道,有效保障企业返岗复工运输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具有包车客运资质企业12家,大中型高级客车486台,运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企业复工运输需求。该项政策的实施,将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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