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临沂新闻

通知!这些人来山东一律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020/3/27 6:58:23

来源:琅琊网

评论:0

浏览量:2436

  日前,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入境来鲁人员须知》,有效应对入境来鲁人员涉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入境来鲁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须知》全文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入境来鲁人员须知 

  一、加强途中个人防护。入境返回人员登机前进行体温检测并 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途中异常健康情况须及时向乘务人 员报告。

  二、省内提前进行报备。入鲁人员省内亲属或工作单位须提前 72 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公安机关报告拟入境人员抵达航班、 时间、口岸等相关信息。

  三、如实申报入境信息。入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外国人 入境卡》《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申报身份信息、省内住址、联系电 话及个人健康状况、过去 14 天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信息,并遵守 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诊疗、医学观察、人员转运等工作。

  四、一律转乘飞机入鲁。外省口岸入境人员除确认病例、核酸 检测为阳性、疑似病例和有发热等症状患者就地隔离治疗外,其他 人员一律转乘飞机抵鲁,不得擅自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北京口岸和 山东省内口岸入境人员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五、全部进行集中隔离。除入院治疗者、接受医学观察者及经 批准不适宜集中观察的,所有入境来鲁人员一律“点对点”接送至 隔离点,进行 14 天集中隔离,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六、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境外入鲁人员在医疗机构留观期间发 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照规定予 以支付。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鲁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履行临时住宿报告义务。入境人员来鲁后住宿宾馆、酒店、 出租房屋时,须主动向经营单位、接待单位进行申报登记,配合落 实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对谎报、漏报、瞒报、迟报入境人员 旅行史、居住史、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诊疗、医学观察和集 中隔离,以及在隔离场所逃脱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给疫情防控带 来严重危害等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公开 曝光。

  九、携手共同防疫抗疫。我们坚持无差别对待,请中外入境人 员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严防严控,确保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精选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写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热门内容: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一直用心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