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谢绝住院探视!临沂这些医院已全面禁止
临沂市人民医院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临沂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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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告
谢绝住院探视
临沂市人民医院通告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门急诊、医技检查、住院、手术等日常诊疗服务。
1、自2020年3月6日起,医院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工作(口腔、耳鼻喉等特殊诊疗操作逐步有序恢复)。医生坐诊情况请关注医院官网或“临沂市人民医院集团”微信公众号,可通过网上预约挂号就诊。
2、医院急诊、发热门诊均24小时开放,重点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3、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和预约就诊,患者(及陪人)前来就诊时应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请于预约时段前30分钟到医院就诊。在诊室就诊时应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的要求。
4、患者及陪人来院就诊时应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陪人;到院后应听从医务人员安排测量体温和进行流调,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向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说明,听从分诊安排,有序就诊。
5、住院诊疗方面,需要住院的患者本人必须到场,如实提供流行性病学史,配合门诊接诊医师填写《临沂市人民医院住院患者新冠肺炎筛查表》并签字,筛查合格后,办理住院交费手续;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并严格落实“一患一陪人”制度。
6、在医院公共区域,要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主动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7、为加快流调效率,您来院时可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就诊过程中应主动在就诊各节点出示和扫描流调二维码,提高效率,避免滞留。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通知
亲爱的市民朋友: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全面推开预约诊疗统筹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和风险等级结果,借鉴省、市有关医疗单位做法,为满足市民日常医疗服务等需求,经研究决定,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医院门急诊、住院、医技检查、手术等日常医疗保健服务已有序恢复。现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如下:
一、医院严格实行实名就诊制度请来院就医、陪护市民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无身份证的,请提供户口本、驾驶证、医保卡、出生证、学生证等能有效证明的任一相关证件。
二、实行全预约诊疗制度(一)门诊就诊预约1.所有门诊实行全预约诊疗制度,疫情防控期间,请孕产妇、病友务必预约就诊。按照预约、分段、错时、受控原则,请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到院。3.未使用过预约的市民,您可以微信搜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入“智慧妇幼”页面,按照相关提示预约。(二)儿童康复治疗预约自3月23日起,恢复儿童康复科门诊治疗区域的各项康复训练项目(包括一对一个训、各项集体课训练等);儿童康复治疗区将按照要求正常提供服务。预约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大学院区0539-3212811;滨河院区0539-3216301
三、请加强个人防护及做好疫情防控配合
1.须规范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预检分诊处谢绝入内。2.医院各出入口仍须进行体温监测,需要扫描“临沂市健康易通行二维码”确认后方可进入,请予以配合。3.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询查,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需主动或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发热门诊登记就诊。4.请配合执行“一患一诊室”管理,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一米以上距离。5.需要第三方配合但因疫情防控原因尚不能配合,致使暂时无法完成的诊疗服务,请您予以理解和配合。如口腔科部分诊疗项目。
四、严格住院筛查1.需要住院的患者,请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严格流行病学史询问筛查和必要的检验检查。2.办理住院手续时,患者本人必须到场,并如实提供患者本人及陪护人员的流行性病学史。3.按照规定,需要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健康证明以及出入证明等材料的,请市民提前准备。4.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另行确定手术时间的择期手术,请您理解和配合。
五、病房继续实行严格的病人陪护和探视管控制度1.原则上尽量不陪护。确需陪护时,原则上限1人陪护。如有特殊需要,请向各病区护士台申领家属陪护凭证。2.陪护家属须完成相关流行病学调查。3.疫情防控需要,仍对探视进行严格管控,医院禁止探视,建议住院者事先告知亲朋好友,配合医院管理。
六、以下人员不建议来院或进行儿童保健服务1.有省外旅行史或无健康通行卡的省内其他城市人员,返临沂不满14天的;2.新冠病毒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仍处于随访期的;3.最后接触新冠病毒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至当天不满14天的;4.查体儿童或家庭成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其他异常症状的。5.自境外返回临沂不满14天或无有效证明的。请您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现场安排与管理。
临沂市中心医院告知书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您和您的家人健康,请您来院就诊前详细了解以下注意事项。
1、来院就诊前请戴好口罩。凡进入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均需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扫健康二维码、健康通行码。
2、住院患者或家属一律凭陪护证、入院证等相关证件进入病房楼。原则上一人一陪护,谢绝一切探视,无陪护证人员严禁入内。
3、呼吁诚信就医,来院就诊请务必准确告知接诊人员您近期行踪及体温情况。若有发热或可疑流行病学史,请服从医院医务人员安排。
4、各就诊区避免人员逗留及聚集,并保持安静。
为了您和家人健康,请仔细阅读以上告知并予以配合,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河东区人民医院通告
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和在院患者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依据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对医院各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病人及陪护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病房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二、进入医院起,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入院。
三、主管医生根据住院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留陪人,并严格筛选陪护人员留陪条件。留陪人员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人员。原则上,一床一陪,且陪人相对固定。
四、陪人需要到护士站领取陪护证,出入医院、病房须出示陪护证,各楼层门口及电梯口会有专人监督巡查。
五、家属来院送饭或者送相关物品时,请电话联系陪护人员,到病区门口领取。
六、住院患者及陪人如没有特殊情况,请在各自病房内安静休养,不要在走廊内走动。
七、入院时护理人员将会与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并与家属签署保证书。为有效的预防感染,控制疫情,请您和您的家人配合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让我们共同保障生命安全,促进身体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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