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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时间确定

2020/6/24 21:52:42

来源:临沂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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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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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招生改革,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人数、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县区、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于6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申请表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省教育厅核准后,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要将所属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5%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县区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指标生、特长生、国际班等要在招生计划中单列。

二、严格规范招生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临沂第一中学、临沂第二中学、临沂第三十九中学)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罗庄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

民办公助性质普通高中学校优先面向所在县区招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工作应与生源地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招生结束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生源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结果。

三、严格执行录取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城区民办学校,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其余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一)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提前录取。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本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各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备案,8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二)普通生(含指标生)录取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生可以填报6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该考生全部志愿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失去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机会。其他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6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指标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并于第二年减少未完成计划初中学校的相应指标生数量。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可将剩余计划用于补录学校招生范围外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被补录考生应取得生源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补录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许可。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

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更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

2020年8月5日9:00起,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生可登陆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填报志愿。考生第一次登陆,需注册并设置密码,密码丢失可修改,修改后的密码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箱发送给考生,一个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仅能对应一个考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8日17:30(5日至7日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8日平台开放时间为9:00-17:30),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共有5次填报机会,用完为止;填报机会未用完,但点击确认或打印志愿的,剩余填报机会作废,不能再更改志愿;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并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志愿填报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果(含录取学校代码、名称、办学地点,学生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8月15日前由各区汇总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其余各县区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县区组织,8月15日前完成录取,8月底前将录取结果(含录取学校代码、名称、办学地点,学生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健、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二)加强招生行为管理。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乱招生源、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划分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严格组织程序,及时公开工作方案及录取结果,特长生专业类考试一般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

(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各种考试和防疫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考成绩排名。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六个不准”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落实命题和阅卷安全保密工作制度,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试卷。加强监督督查,通过现场指导、实地督查、暗访等形式,确保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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