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物业因不当经营行为被处罚
近期,龙泉花园业主通过兰陵首发多次反映龙泉花园小区物业强制业主安装护栏、纱窗和交纳上料费的问题,住房保障中心接到反映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随于5月6日函告龙泉花园物业(兰陵县百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5日内整改到位,并约谈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负责人。后经几次督促群众反映问题均未整改。
经调查核实龙泉花园小区物业强制收取20户业主护栏、纱窗及装修上料等费用10万余元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立为强迫交易案。6月12日县公安机关对该物业公司经理刘XX以涉嫌强迫交易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县住房保障中心依据《兰陵县物业考核办法》规定,对拒不整改、违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兰陵县百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予降低信用等级、不得再承接新项目的处理,并由卞庄街道泇河社区按照程序解聘龙泉花园物业。
一段时间以来群众通过兰陵首发反映物业问题较多,为此县里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综合执法规划编制和住房保障中心组成的物业整治专班,集中办公,欢迎广大业主在兰陵首发物业专栏反映物业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物业整治专班将依法依规,加大对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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