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独吞妻子120万元死亡赔偿款 被岳父母告上法庭
7月16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打击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赵某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隐藏赔偿款项,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寻找被执行人蛛丝马迹,固定相关证据,被执行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李某申、张某兰与赵某青有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赵某青是申请执行人李某申、张某兰的女婿,赵某青的妻子李某因工伤事故死亡,赵某青及其岳父母李某申、张某兰等人共获得赔偿款120万元,但赵某青未给付李某申、张某兰,李某申、张某兰因此诉至平邑县人民法院。平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赵某青支付李某申、张某兰因李某的死亡而应得的款项48万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青拒绝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1月12日,平邑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因赵某青长期在外打工,无法联系,执行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经多次分析查控,查实被执行人赵某青在邮储银行沈阳市某支行帐户内分四次存入120万元,并分四次取出。获取证据后,执行法院依法移送平邑县公安局侦查,被执行人赵某青在沈阳市北火车站被车站派出所抓获。赵某青到案后,承认以上存取款事实,但这些钱都被已挥霍。平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赵某青有期徒刑二年。
执行法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大查控研判力度,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精准打击,彰显了智慧执行建设取得的成果,形成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天罗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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