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临沂市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7位
7月16日上午,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琅琊新闻网讯 今年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36,居全省第7位,同比改善20.2%;优良天数108天,排名并列全省第9。全市14个国省控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比率7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1.28%、18.76%、12.32%、11.72%,其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已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氨氮及氮氧化物已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87.5%、85.3%。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调整优化“6+2”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完善平台监控系统12个,组织专家组开展会商37次,形成信息化管控、清单管理、执法监管、考核问责“四个机制”,取得初步成效。1-6月份,PM2.5、PM10、SO2、NO2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改善幅度均居全省前列。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对272条重点河流、10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排污口排查及监测,完成294个入河排污口备案统计,完成10个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坚持分类施策、一村一策,探索5种差异化农村污水治理方式,累计完成589个村污水治理,占全市的15.84%,完成196个村治理巩固提升并验收合格。
在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已提交52个地块的论证方案,完成5个地块的数据分析测试。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托清“6+1”行业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地块底子、共339家。推进危废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已建成38个、在建6个。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完成16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点的经营许可证发放。
在环保督察整改方面。全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3项,已完成11项,达到序时进度12项。中央“回头看”整改任务14项,已完成3项,省级督察整改任务75项,已完成整改47项,其他均有效推进中。
在环保执法监管方面。全面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环境执法帮扶专项行动,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将49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14项轻微违法行为纳入不予处罚清单,实行差异化执法、非现场执法。从4月份开始,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已完成4轮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线索问题274个,共发现环境问题313个,目前均已按要求整改销号或按序时整改。1-6月份,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44起,处罚金额3229.5万元。
发布会上同时介绍了其他专项工作情况。推进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已完成第一阶段清理整顿,正在开展第二阶段工作,累计发证登记12037家、永久关闭5334家,发证登记率80.3%。公布全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615家。按照大气、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每月对各县区环境质量达标和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1-5月份,向各县区共发放生态补偿金4988万元、收缴1010万元。共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12个、共1.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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