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最新通报
7月24日,记者从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获悉,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郯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委简历:
陈委,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郯城县高峰头镇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员、科员,2004年6月任郯城县国土资源局郯城镇土地所所长,2007年1月任郯城县国土资源局郯城镇分局局长,2011年7月任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年1月至今任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作风不严不实典型问题。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生态农业发展中心在推进扶贫项目中工作不力问题。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在负责推进实施2018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工作过程中,对该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致使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未及时拨付。对此,兰陵县农业农村局生态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赵启超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高洪峰,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常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宝法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批评教育。
兰陵县卞庄街道房建办主任刘建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月,刘建军在担任卞庄街道房建办主任期间,工作不负责任,未经入户核实,将房屋整体情况良好的村户房屋评定为D级危房并上报县住建局;审核把关不严,将卞庄街道柞城前村危房改造户孟某某的危房改造方式由“搬至子女家中”错报为“拆除重建”,造成不良影响。刘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费县新庄镇永盛村支部委员兼东格朗自然村负责人刘西东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6月,刘西东任永盛村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利用扶贫资金35万元栽植了500亩核桃,因群众认可度不高、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成活率低、灭失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刘西东未按低保申报程序要求,与村会计私自商定,违规发放低保款8850元。刘西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费县费城街道三疃村党支部委员潘宝贵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6月,潘宝贵在明知其母亲已经脱贫不再享受扶贫政策情况下,仍以贫困户的标准为其母亲申报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补助资金2.1万元,多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潘宝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在扶贫项目推进过程中思想不重视、慢作为,有的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不作为,有的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乱作为,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待扶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务实的措施,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瞄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对敢向扶贫资金“打算盘”“伸黑手”“动奶酪”的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入开展容错纠错,切实保护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主责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建立稳定脱贫和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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