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鑫岩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通知》(鲁环字[2021]75号),临沂鑫岩化工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清洁生产审核前公司的主要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临沂鑫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经济开发区洪沟崖村北,建设年产量10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主要建设2条甲醛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给水、排水、供热、循环水池、消防、事故水池等辅助、环保和公用工程等。公司法人代表为张跃军。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 年消耗量t | 贮存位置 | 用途 |
甲醇 | 46253 | 储罐 | 生产 |
电解银 | 0.8 | 仓库 | 生产 |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另有部分清净下水。
①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66.5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133.2m3/a。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厂区喷洒、冲厕用。
②本项目采用渗透工艺生产软水,软化水产生量约为181m3/d,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量约为36.2m3,该部分废水含有主要污染物Ca、Mg和少量杂质。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
③甲醇蒸发器夹套加热循环水补充水,补充用水量2.4m3/d,由于循环水循环次数的增加需要定期外排,该部门废水作为清净下水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甲醛生产线甲醛吸收尾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①甲醛吸收尾气(DN001/DN002排气筒)
两台尾气锅炉对尾气进行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9.5%,排放废气主要成分是CO2、H2O、氮氧化物、甲醛、甲醇、烟尘等。
③无组织废气
主要包括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及泵区卸料废气,通过甲醛车间通风等措施达标排放
名称 | 排放浓度(废气污染物mg/m3、废气污染物mg/l) | 排放量t/a | 备注 |
化学需氧量 | 50 | 0.013 | |
氨氮 | 5 | 0.0013 | |
VOCs | 7.98 | 0.00594 | |
颗粒物 | 3.8 | 0.00297 | |
氮氧化物 | 12 | 0.0099 | |
一氧化碳 | 60 | 0.0460 | |
甲醛 | 2.5 | 0.00198 | |
甲醇 | 2 | 0.00101 |
(四)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名称 | 废物代码 | 形态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废催化剂 | 261-171-50 | 固态 | 0.8 | 厂区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废玻璃丝阻火棉 | 900-041-49 | 固态 | 0.9 | |
废滤芯 | 900-041-49 | 固态 | 0.1 |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临沂鑫岩化工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的防范,从原料的源头把好品质关,重点落实生产环境"三废"的治理,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等,并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的环保知识培训,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如防护服、防毒面具、应急灯、灭火器等,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指挥领导机构;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应急处理措施;为应对意外突发事件公司在罐区设置围堰,导流沟槽,发生泄露时,可有效控制在围堰内;厂区内储罐区、事故水池和危废暂存间全部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序号 | 应急措施 |
1 | 储罐区设有高度为1.2m的围堰,导流沟槽,发生泄漏时,可有效控制在围堰内。 |
2 | 厂区内雨污分流,设置了地埋式事故应急池486m3,用于收集事故废水。 |
3 | 厂区储罐区、事故水池和危废暂存间全部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
4 | 厂区现场岗位设有相应的应急物资,如防化服、防毒面具、应急灯、灭火器等。 |
5 | 厂区内设置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仪 |
6 | 厂区总排口设置截流阀,防止事故水外排。 |
联系人:王祥
联系电话:1358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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