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单位、37家企业、23名包工头被全市通报批评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20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防控体系,着力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体稳定。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外地企业)能够按照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积极配合欠薪隐患排查和处理,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但仍有部分建筑业企业或从业人员没有履行好工资支付责任,引发了多起欠薪上访案件,不同程度地扰乱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法规政策的要求,现将全市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和人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临沂市河东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3.山东国欣颐养集团颐和发展有限公司
4.郯城县星空置业有限公司
5.郯城县天意置业有限公司
6.山东龙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7.临沂市水发星空置业有限公司
8.临沂日月置业有限公司
9.临沂月华骨科研究所
以上9家单位存在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配合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工作不到位、导致用工单位出现农民工大规模上访讨薪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该9家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全市相关单位及个人谨慎合作。后续市住建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列入临沂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暂停新工程开工、推送到信用中国(临沂)系统等处理。
1.山东华建集团有限公司
2.临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临沂众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山东金颐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临沂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临沭县镇北建筑公司
7.临沂市正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山东元和建设有限公司
9.山东裕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临沭县金成建设有限公司
11.郯城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山东春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14.山东海瑞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5.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16.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8.福建来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江苏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江苏耀新建设有限公司
21.河北中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山东汶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3.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
24.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5.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8.临沂卓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9.北京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0.江苏雷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1.南通龙源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临沂市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3.临沂秋韵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34.临沂昶固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35.莱芜达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6.山东昊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常州云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上37家企业,存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不力,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化解问题,导致农民工集体讨薪或反复讨薪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该37家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在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中按照规定扣分,新施工工程劳务工资保证金按2%标准缴存,全市相关单位及个人谨慎合作。后续市住建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列入临沂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暂停承揽新工程开工、推送到信用中国(临沂)系统、清出临沂市建筑市场等处理。
1.张财贸, 身份证号:5137011986****4151
2.陈代杰, 身份证号:5130261977****0030
3.周继超, 身份证号:5137211992****0318
4.公丕义, 身份证号:3728291968****6071
5.张德寿, 身份证号:5122211973****447X
6.文钟葵, 身份证号:4228021991****1737
7.马 超, 身份证号:5130271975****6310
8.王佳臣, 身份证号:2301231985****207X
9.周圣捷, 身份证号:3713241986****073X
10.庞心露,身份证号:3713121985****5316
11.蒋传伟,身份证号:3708261983****0811
12.邱呈祥,身份证号:3728011977****3414
13.房佃宝,身份证号:3728011962****2831
14.徐盼望,身份证号:3713221989****4952
15.李伶俐,身份证号:3207221983****0522
16.陈德明,身份证号:5103221968****4311
17.张兴伟,身份证号:3713021978****3439
18.徐以军,身份证号:3713231982****4013
19.岳剑峰,身份证号:5130261974****5876
20.单 锋,身份证号:3403231982****173X
21.朱 峰,身份证号:3728331980****2412
22.白景伟,身份证号:3713121986****5518
23.苗书刚,身份证号:2323031985****5835
以上23名建筑劳务带班人员(包工头),存在截留或挪用农民工工资、将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不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工资拖欠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以讨薪为名集体上访意在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该23名劳务人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全市相关单位及个人谨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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