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正规范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加大对未批先设、批设不符等影响城镇市容环境秩序的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特别是落地广告和挂耳广告,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加大对围挡广告的巡查管理,督促围挡设置企业按照创城要求设置围挡广告,对违规设置围挡广告或围挡广告中公益广告比例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加大对乱涂乱画、非法张贴等“野广告”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野广告”。加大处罚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通过群众举报、行政处罚、自行清除等多种方式打击“野广告”。针对在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发放商业广告、宣传品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部门联动配合,开展源头治理,同时通过行政手段对散发人及发布人进行处罚。
加强店招牌匾及大型户外广告的巡查管理,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完好无损坏,无褪色、脱字、涂画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置单位进行整改修复或拆除。
利用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刊播宣传公益广告,内容涵盖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诚信等创城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确保为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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