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大哥混,吃喝不要问!刚干就被抓
近日,郯城警方侦查民警在查办一起治安案件时,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李姓湖北籍违法行为人,根据李某供述,顺线抓获其同伙沈某。
4月份以来,郯城县高峰头镇、归昌乡、红花镇多次发生机动车电瓶、轮毂等零部件失窃案件。郯城县公安局红花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通过对案发区域监控视频仔细分析,确定盗窃案系多人所为。研判中,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多次出现在案发区域,形迹十分可疑,通过大量数据分析,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多消失在红花镇及县城城区,为及时破获案件防止群众财产继续遭受损失,侦查民警进一步加强研判范围和侦查力度。正当民警对案件持续侦查时,6月12日接群众报警,当场抓住一个在便利店门前偷摩托车电瓶的男子,经审讯,男子李某称自湖北方向来投奔之前认识的范某,当日实施盗窃作案系范某指使,根据李某供述,民警通过多日蹲守于6月17日夜,将在城区某宾馆正与女朋友睡觉的沈某当场抓获,沈某交待,自己系江苏省新沂市人,有多次盗窃前科,2019年在江苏省新沂市看守所内结识了“投脾气”的范某后,相互留下联系方式,约定释放后共谋发财之道。2021年4月份以来,沈某多次接到范某电话,邀其来郯城干“夜活”,好吃懒做的沈某与范某一拍即合,后两人多次结伙流窜于郯城县多个乡镇盗窃群众停放在路边的四轮农用车、摩托车电瓶以及轮毂、废铁等财物,没想到李某的加入中断了他们的发财之路,李某只跟着干了一起就被群众当场抓获,继而侦查民警又将沈某抓获。
目前,警方正对闻风而逃的范某展开缉捕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指认作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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