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碗不保”!莒南一公交车司机栽倒隔夜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
已然深入人心
但还是有少部分人
忽视了“隔夜酒”的存在
而对于驾驶营运车辆的人来说
酒驾那可是丢饭碗的事
6月24日上午8时许,辖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
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过程中
民警隐约闻到
公交车驾驶人身上一股酒气
遂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
结果为46.8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驾驶人称,前一天晚上
喝了点酒
早上起来并未感到不适
就上班驾车上路
实在没想到对于自己的“隔夜酒”
还能检测出酒驾
得知酒精吹气检测结果
驾驶人懊悔不已
关键是牵扯到“丢饭碗”的大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莒南交警
提醒广大驾驶人
谨防“隔夜酒”
饮酒后做到24小时内不开车
切莫因一时侥幸,以身试法
2021年最新“酒驾醉驾成本”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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