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临沂一房地产公司广告违法被查处
临沂和嘉置业有限公司制作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对广告内容审核不严格,擅自使用没有经过论证的数据作为宣传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平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罚。
临沂一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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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近期,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房地产虚假广告行政处罚案件。
平市监罚决字〔 2021 〕 01006 号显示,临沂和嘉置业有限公司制作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对广告内容审核不严格,相关的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擅自使用没有经过论证的数据作为宣传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处罚款2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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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引以为戒
图片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6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
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
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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