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孙某峰罚3000元;徐某近罚2000元,扣12分
罗庄交警大队工作中发现,鲁Q2***7“尼桑牌”小型汽车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2021年7月15日10时30分许,特勤中队接指令后,在罗庄区文化二路江泉工业园路段对该车实施布控并成功查缉。办案民警在核对驾驶人信息时发现,驾驶人孙某峰(男,49岁,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人)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因涉嫌盗窃于2015年被案发地警方立案调查。
目前,罗庄交警大队以孙某峰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将该案依法移交案发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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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交警大队工作中发现,鲁Q1***5“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2021年7月15日11时50分许,特勤中队接指令后,在罗庄区汤庄中心街北段路口处对该车实施布控并成功查缉。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徐某近(女,34岁,临沂市罗庄区汤庄办事处中店子村人)车牌号实际为鲁Q1***S,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套用了鲁1***5车牌。
目前,罗庄交警大队以徐某近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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