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8家药店停业整顿
近日,根据上级部门暗访检查反馈情况,费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部分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药品经营行为规范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经查,有8家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现予公开曝光。
山东立强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探沂二店: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费县高家岭店: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临沂洪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费县岩坡店: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
临沂市金润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费县韵福翔店: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费县康宁大药房: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临沂仁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费县健康路店: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临沂市仁和堂(连锁)有限公司蓝色港湾店: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
费县泓景大药房:进店无疫情防控措施、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对以上药店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行为,责令停业整顿,对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费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零售药店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引以为戒,全面自查,夯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按周期“应检尽检”、戴口罩、测温验码、四类药品(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物)销售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规定,守法经营。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进店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口罩佩戴、测温、亮码、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科学防疫,健康同行。
下一步,费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以及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进店无管控措施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从严从快处理,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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