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事业编!招聘70人!无笔试!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70名,其中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42名、卫生类岗位4名、教育类岗位24名。
引进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2、3)。
(二)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0日00:00—11月14日24:00。
报名电子邮箱:pyxqnrcyj@163.com
应聘人员请及时登陆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阅读引进公告,下载填写《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即可)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将《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须为PDF格式)和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名称,如“李某某普通管理岗位A”),发送邮件后请应聘人员在报名当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电话15269967196进行确认。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报名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或电话进行反馈。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面试
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及地点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1: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相应增加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应的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教育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学校学科实际需求情况,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由中共平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供。
选岗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在平邑县服务最低期限3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公告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5269967196(综合类岗位)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4212748(卫生类岗位)、0539—4211571(教育类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综合类)
2.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卫生类)
3.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教育类)
4.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5.2021年平邑县第二批青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
6.诚信承诺书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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