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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2021/12/30 19:57:56

来源: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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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2167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175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清洁生产审核前公司的主要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20130723日成立,注册地位于莒南县城南环路东段,法定代表人为唐伟恒。经营范围包括生猪屠宰、加工、销售。

(一)建设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

审批部门

批复时间

验收批复

验收时间

验收部门

莒南县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45万头/年生猪屠宰项目

临环发[2014]88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4.7.1

临环评[2014]272

2014.10.8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莒南龙大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水经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莒南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龙王河污水处理厂。莒南龙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17年莒南龙大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1废气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

待宰圈、屠宰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UV光氧+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2排放标准值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屠宰车间产生的废水。全部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 三级(氨氮二级)标准,排入莒南县龙王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名称

产生源

性质和危废分类

产生量(t/a)

处理措施

废光催化氧化灯管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

900-023-29

0.005

委托有资质单为进行处理

废机油

设备维护

900-214-08

0.03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的防范,从原料的源头把好品质关,着重生产环境“三废”的治理,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等,并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的环保管理培训,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如防护服、防毒面具、应急灯、灭火器等,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制定了应急处理措施,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意外突发事件;厂区内储罐区、事故水池和危废暂存间全部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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