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万!一人在兰陵县某医院内夸大宣传推广食品被罚款
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张某在兰陵县某医院推广其代理某食品过程中,存在利用印刷品虚假扩大产品疗效,欺骗、误导临床医生和住院患者使用其产品,增加病人住院费用和经济负担的问题,要求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张某某为了推广和销售其代理的产品,提高临床医生认知度和产品的影响力,增加患者信任度,在卡片上宣传产品的使用方法及功效等宣传内容。经核查:该产品为普通食品,不属于特殊医学配方产品或者药品,宣传的使用方法与实际产品标签标示的使用方法情况不符合,宣传具有的作用涉及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且无法提供资料证明。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已在兰陵县某医院部分科室和产品上进行了上述宣传。对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本机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当事人将普通食品宣传为特医产品,宣传的产品使用方法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且在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所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五三第(二).1项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决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二、罚款200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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