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临沂这27家食品经营单位受停业整顿处罚
山东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近期,市27家食品经营者受到了停业整顿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01、兰山区亿泽冷冻食品经营部
存在问题:企业员工防护意识差,徒手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厂区进出入口放置的消毒液过期。
02、市兰山区永鲜生肉经营部
存在问题:企业员工防护意识差,徒手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
03、航悦程翔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随意堆放,未及时进行处置。
04、市兰山区金丰升润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进口冷链食品与国产冷链食品混放,未分区存储,产品外包装未张贴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
05、罗庄区欣军水产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销售,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06、罗庄区小象家海鲜水产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销售,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07、罗庄区大飞海鲜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销售,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08、罗庄区祥牌水产品经营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销售,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09、罗庄区玉龙水产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销售,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0、经济技术开发区米伟餐饮服务部
存在问题: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1、河东区玥然牛肉汤店
存在问题: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2、沂南县明安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消毒检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3、沂南县李宏勇进口冷冻水产品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消毒检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4、沂南县德润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消毒检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5、沂南县福华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16、沂南县宏盛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17、平邑县华飞早餐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8、莒南县朴师傅烤肉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19、莒南县薛家饭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20、莒南县万达水产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未分区存放,未亮码销售,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21、市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22、临沭县刘秀强全猪店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23、临沭县金丰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24、临沭县金鲁烩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25、金梦佳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26、临沭友鹏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27、临沭县顺康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未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
什么是进口冷链疫情防控八项要求?
答:为从源头抓好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市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山东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提醒,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项要求。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对违反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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