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多人收到处罚,只因这事!
警情通报
平邑县公安机关持续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现通报如下:
案例一
刘某某(男,48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欲强行驾驶汽车进入某封控居民小区,被疫情防控执勤人员制止后,刘某某无故辱骂殴打执勤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岳某某(男,53岁)使用他人的检测码为其女进行核酸检测时,被检测人员发现并制止,后岳某某辱骂核酸检测人员、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
王某(男,29岁)在明知所在区域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的情况下,私自翻越小区院墙,驾车至县域交界处(疫情管控区),被执勤民警发现查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
张某某(男,53岁)在明知所在区域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的情况下,故意躲避疫情检查站点检查,穿越封控区,被执勤民警发现查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张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五
外地返乡人员吴某(男,32岁)、丁某某(男,34岁)等人,在集中隔离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宾馆房间内聚众打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吴某、丁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理解、支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平邑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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