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20件重点民生实事出炉
5月7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2022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接续办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聚焦群众的“安危冷暖”“急难愁盼”,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短板、精准施策,对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进行了认真研究谋划,形成了《临沂市2022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并于5月2日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今年临沂市实施的20项重点民生实事,具体包括60个民生项目。
第一项,关爱困难群体。
一是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二是适时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三是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对所有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四是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包括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进行帮扶救助。
第二项,完善残疾人救助服务。
一是免费康复救助2200名残疾儿童。二是建设不少于89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实现乡镇“如康家园”建设全覆盖,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便利服务。
第三项,加强退役军人优待保障。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标准,确保待遇落实到位。
第四项,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一是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73万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2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5300个,积极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安排市级贴息资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以上。四是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工作,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第五项,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扩增学前教育学位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7处,招聘部分幼儿园教师。二是扩增普通中小学学位资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3处,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三是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争创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1个、示范校10个。
第六项,优化教育服务保障。
一是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二是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风险状况开展评估,督促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项,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创建市级示范村卫生室100家,中心村卫生室达到280家,继续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医疗服务活动,实施对口支援帮扶三年计划。二是全市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第八项,优化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结果、住院费用、健康体检报告实现手机便捷查询,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率分别达到70%、50%,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高质量建设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争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40处精品国医堂,各县建成县域共享中药房并开展“中药代煎配送到家”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国医堂建设全覆盖。三是优化预防接种门诊资源配置,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家成人接种门诊。
第九项,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立支出型困难人口依申请救助机制,将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化解因病致贫风险。适当提高个人年度医疗救助限额。二是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科学设定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全市5家医疗机构实现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高血压、糖尿病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结算。
第十项,推进妇女“两癌”检查救助。
一是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为全市40万名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二是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500人,减轻低收入家庭医疗负担。
第十一项,强化“一老一小”保障。
一是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全市新增婴幼儿托位1.2万个以上。二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是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建设改造敬老院8处,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培训养老护理员2077名。四是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后厨视频信息接入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100%,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二项,加强城镇住房保障。
一是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97个,涉及小区311个、36261户,改造面积365.3万平方米。二是新开工棚改安置房3442套,基本建成2650套。三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发放租赁补贴816户,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
第十三项,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一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城区至少有1个区的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区(开发区)至少有一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二是建设15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消费升级。三是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市区新增300辆新能源公交车,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0条以上,实施早晚高峰、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市公交免费乘车政策,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四是自今年10月份开始,在高峰时段(7时-9时、17时-19时),对京沪高速临沂段(临沂-临沂南、临沂-临沂北、临沂北-临沂南)安装ETC设备的一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进一步缓解城区交通出行压力。五是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在五区各建1处不低于100亩的综合公园,新建街角游园、口袋公园143个。
第十四项,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一是发展农村新型住房,优化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方案,各县区设计完成不少于5个项目并推动实施。二是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4.8万户。三是完成2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45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四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811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第十五项,保障群众生活安全。
一是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数量不少于50条(个)。二是开展“查保促”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发动广大职工认真开展以排查隐患、规范操作、消除风险为主要内容的自查整改,更好地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支持企业安全健康发展。三是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区域金融秩序。五是实现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联网率达80%。
第十六项,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建设。
一是推进兰山区12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道18公里。对北城新区一期范围内的商业开发项目进行雨污错接点位整治、管网结构性缺陷整治,从源头上实现雨污分流,解决污水排河、管网冒溢等问题。二是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提升改造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三是在中心城区重点地段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位10000个,缓解停车压力。
第十七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2000公里,改造完成存量危桥8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700公里。二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101处,提升改善249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水平。三是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节点。
第十八项,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是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全年完成演出场次4500场以上。二是开展第六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三是提档升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0个、文化小广场1000个。
第十九项,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分批次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二是打造一站式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推进各类惠企政策“直通直达”、企业“直感直享”。三是打造市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第二十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所占比重稳定在80%以上,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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