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5·20”“5·21”领证登记,临沂这样安排
“520”“521”谐音“我爱你”,许多年轻人选择在最有爱的这一天登记结婚。受疫情影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满足婚姻当事人结婚登记需求,确保高峰期婚姻登记工作安全有序、喜庆祥和,现公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办理方式
(一)
男女双方均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县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请及时联系拟登记县区婚姻登记处,并通过“爱山东APP”或“山东省民政厅官网”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信息提交后以短信提示成功为准;5月20日或5月21日当日到预约地婚姻登记处遵从工作人员引导排队办理。
(二)
男女双方或一方在户籍所在县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请事先与拟登记县区婚姻登记处电话取得联系,按照婚姻登记处的具体要求完成预约,5月20日或5月21日当日到预约地婚姻登记处遵从工作人员引导排队办理。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如有不符,应提前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处可免费提供照相服务)。
3?、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的安全隐患,请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婚姻当事人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信息登记、消毒、洗手等相关措施。
(二)婚姻登记办理结束后,请尽快离场,不要长时间聚集在大厅内拍照,尽量缩短人员滞留时间。
(三)除当事人以外,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入场。
(四)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按照要求排队等候,遵照流程规范办理业务。
市民政局温馨提示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美好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呵护、用心经营,只要相知相爱相守,每一天都是好日子!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聚集!未尽事宜,请有关婚姻登记当事人及时电话联系各县区婚姻登记处。
临沂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