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格执行防控,兰山一宾馆被处行政拘留并罚款
警情通报
7月7日,我局依法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某宾馆负责人张某雁(女,50岁)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张某雁作为旅馆业从业人员,经营中不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未督促旅客扫场所码,不落实全市"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定期检测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对张某雁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共同筑牢防疫坚强屏障。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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