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公告:这些人,请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更好地维护市民健康,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入(返)河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配合属地镇街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请核酸证明超过72小时的人员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近期将由公安、纪委、卫健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深入街头、社区、村居、沿街商铺、宾馆等处,对外来人员入返河东摸排情况、核酸检测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河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拒不参加核酸检测
河东区2人被罚
近日,经河东区九曲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抽查,位于安居街的某肉夹馍店铺经营者郭某某7月12日至16日均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郭某某于16日早进行了核酸采样。位于吾悦广场1楼内的某巧克力店铺经营者程某某7月7日至7月20日均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程某某于20日早进行了核酸采样。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处以郭某某、程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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