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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事临沂多人拘留!罚款!停业!多地发布通报

2022/8/7 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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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疫情防控要求

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临沂多家企业和个人被处罚

兰山区

1

8月4日,督导检查发现,兰山区汉庭酒店通达路店店长袁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未通知前台工作人员和续住旅客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两名前台工作人员超7日未做核酸检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袁某、任某、彭某涉嫌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店长袁某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前台任某、彭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

8月4日,督导检查发现,兰山区精品爱住酒店老板曹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未通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和续住旅客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前台邓某、张某未要求进出旅客扫码、测温。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曹某、邓某、张某涉嫌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老板曹某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前台邓某、张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3

8月4日,经核酸检测抽查发现,兰山街道小岭村李某,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8月4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未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李某涉嫌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李某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4

8月3日,新桥派出所依法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方城镇顺德庄村村民刘某某、胡阳镇金阳村二组村民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刘某某于2022年年初雇佣孙某某在其仓库内从事货车司机工作。孙某某在从事货车司机工作期间,未严格执行兰山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多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刘某某作为用工单位负责人,未告知其员工核酸检测要求,未检查其员工核酸检测记录,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二人存在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孙某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5

8月2日,兰山街道城管中队七分队执勤人员在督导检查位于宏大路与聚财二路的华星物流时,发现该物流园区内临伟物流1名从业人员15天未进行核酸检测。作为物流行业高暴露群体,该公司及人员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存在较大防疫漏洞隐患。为此,兰山街道决定对临伟物流采取停业整顿措施。随后,该名从业人员被移送属地派出所并处以罚款200元处罚

河东区

1

河东区汤头街道持续加大依法惩处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2022年8月3日19时,葛沟派出所在对辖区重点公共场所例行检查时,发现某某奇缘婚纱摄影店负责人邵某某、葛沟前村村民陈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决定分别给予二人罚款200元、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2

8月3日,经相公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抽查,辖区刘某某7月28日以来均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刘某某于3日早进行了核酸采样。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决定处以刘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

1

近日,高桥镇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对镇域人员、店铺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仍有个别人员及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在全镇进行批评通报。

某理发店从业人员付某某、姚某某,未及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2022年8月3日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分别被沂水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

某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田某某,高桥镇改作村人,经核查,该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该人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2022年8月4日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沂水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

某汽车维修店负责人程某某,大瓮山村人,经核查,该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该人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2022年8月4日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沂水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

2

杨庄镇持续加大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查力度,近期特别是对核酸检测频次进行了重点检查。

7月26日,经巡查发现,沂水鼎盛纺织有限公司员工叶某某、沂水沭源制衣有限公司员工孟某某未及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8月2日,经巡查发现,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某、山东贝乐舒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某、山东宏瑞石料开采有限公司纪某某、山东天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某茂、张某建;沂水县贸源扣板厂张某某未及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给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其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决定给予以上人员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沭源制衣和鼎盛纺织屡次有员工不核酸检测,责令停业整顿三天

自3月份以来,针对疫情防控台账、场所码规范扫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各类问题,全镇共现场责令整改526家;停业整顿32家;约谈27人。

平邑县

8月3日11时10分许,平邑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在平邑县城某小区核酸检测点被打。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系小区业主孙某(男,51岁,住平邑县城某小区)在小区内做完核酸检测后,因对现场核酸检测工作不满,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言语争执,后情绪激动,持手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拍摄录像,其他现场工作人员对孙某劝阻安抚未果,其中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对孙某峰进行拍摄录像,孙某用脚踢该拍摄视频的女性工作人员右手,将手机踢落,致该工作人员右手小拇指处损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孙某因殴打他人被平邑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孙某已送至平邑县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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