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临沂1人被行拘!
日前,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通报
1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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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1年5月以来,沂南县岸堤镇村民张某某,多次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该村2021年村“两委”换届中存在违规情形以及乡镇干部包庇袒护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不属实,相关部门向其反馈了调查结果,并多次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但张某某为达到向当地党委政府施压,实现个人不合理诉求的目的,仍就同一问题持续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已构成诬告陷害,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2022年8月29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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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是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对已有明确结论的举报问题,仍继续实施恶意检举,意图向地方党委政府施压,达到个人的目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决不能突破法纪底线,把信访举报作为报复他人、发泄私愤的工具。
下一步,沂南县委组织部将继续加强与政法部门的联动,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打击各种歪风邪气,保持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的态势。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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