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大宗山路南端西侧
5、项目投资:8190.38万元
6、拟建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座初沉池、1座配水排泥井、1座初沉池、1座改良A2/O生化池、1座二沉池、1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臭氧接触池、1座臭氧发生间、1座加氯间,并对水解酸化池及一期生化池进行改造。新增建筑面积408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娅娇
联系电话:1586399593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韵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13285394657
E-mail:895120986@qq.com
公众意见表:https://pan.baidu.com/s/1c5i6z32q_Z7mHMIT52ehQg?pwd=sdht
提取码:sdht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韵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编制完成后,经环评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审批部门批复,待该项目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审批部门在做出审批决定后,通过公众媒体公告审批或者审核结果。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初步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各专题和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与评价标准。
(3)详细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核算污染物源强、分析拟采用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明确各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完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列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汇总、分析所得资料和数据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内容包括:对项目选址的态度;环评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对拟建项目工程建设及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卫生防护及相应的工程避让以及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其他与本项目环保有关的意见或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2022年11月30日
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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