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多地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兰山区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将枣园镇欧亚华庭小区4号楼1单元、柳青街道金信融城2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起,将盛庄街道罗兰花园F7号楼、罗庄街道景泰金湖明珠小区C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河东区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将河东区九曲街道安居小区19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沂河新区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起,将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鲁信钢材物流城停车场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莒南县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将莒南县坪上镇坪壮路以西沿街建筑群(幸福峪村路口以北,中峪子南路口以南);坪上镇黄海七路以北、朝阳社区中峪子东西中心大街以南、坪壮路以东、朝阳农贸市场以西;坪上镇康平医院三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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