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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2022/12/4 10: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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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山区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将兰山街道北园华府6号楼2单元,兰山街道华丰国际服装城负一楼,兰山街道龙盛幸福里社区46栋2单元,兰山街道临沂技师学院南校区家属院1号楼3单元,银雀山街道银雀尚城北区1号楼1单元,柳青街道杏坛中心城1号楼1单元,半程镇下艾崮村东环二路与四路之间、中心街以南第一二三排民房,白沙埠镇余粮村中心南北大街与村中心东西大街交汇处西第一条巷子向南、路西第二至四排住宅,义堂镇韦巷长城木业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关于罗庄区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2月3日起,将盛庄街道罗兰花园12号楼一单元、盛庄街道龙湾社区青啤御棠府57号楼、盛庄街道三岗店子村部分片区(聚鑫路中段东二巷以西,聚鑫路西一巷以东,村委南一路以北,村委北一路以南)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关于河东区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2月4日起,将九曲街道刘村社区10号楼一楼南侧住宅区、郑旺镇小尤家村南北中心大街与尤家八路之间(出村路南)第三四五排居民户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2月3日起,将山东天同有限公司(河东区九曲街道凤凰大街中段)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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