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临沂这里发布最新通告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6日起,高新区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并在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禁放要求。
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主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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