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礼遇”!沂水这33人被拘传、拘留
2月6日凌晨,沂水法院执行局院内,警灯闪烁,44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沂水法院‘沂蒙风暴’春季集中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随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平的一声令下,干警们迅速登车,奔赴执行一线。
“李某在家吗?请开门。”当执行干警来到高桥镇被执行人李某家门时,李某尚在熟睡,其妻打开门。李某边穿衣服边嘟囔:“没想到你们来的这么早,我现在手头没钱….”,执行人员释明法律后果后,将其带上警车。
在许家湖镇某村,干警经过多方打听找到被执行人安某的住处,但敲门无人应,打电话无人接。正在犹豫时,执行人员看到旁边屋顶的烟囱正冒着烟,“家里有人,分头行动!”干警们兵分三处:有的继续在敲门喊话,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有的堵住安某与邻居间的胡同,防止其翻墙逃避执行,驾驶员将警车开至巷口挡住。最后,安某迫于压力主动打开大门,被带回执行局。
截至下午,本次“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33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18件,当事人达成和解8件,执行到位金额61.55万元。
下一步,沂水法院还将持续深入开展“沂蒙风暴”春季集中执行行动,铁腕重击,精准打击,快速执行,让当事人纸面权利变成“真金白银”,营造诚实信用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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