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示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yEdvAtLko3BFFnMyZPllQ?pwd=uqvk
提取码:uqvk)
附件2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ht-sJ96iR5HTb4pXaK4dQ?pwd=4uog
提取码:4uog)
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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