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今日临沂

临沂已决定!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

2023/2/24 18:11:47

评论:0

浏览量:1089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交通秩序

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切实保障交通安全

临沂市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

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

致广大低速电动车车主的一封信

广大低速电动车车主朋友们:

当前,我市用于载货、载人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保有量巨大,其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城市通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切实保障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9]9号)等法律和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重点查处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改拼装及上路行驶等环节违法行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了解低速电动车相关的政策法规,郑重向您提示:

一、低速电动车是机动车,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当前市场销售的绝大多数低速电动车,打着“新能源汽车”的旗号,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不能注册登记(悬挂号牌)。购买车辆前需查询车辆是否可以挂牌上路,通过互联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查询系统(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免费查询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目录,确定购买的车辆是否可以挂牌上路行驶。

二、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现实中,低速电动车驾驶人大多未经过专业驾驶培训,未依法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交通规则和安全防护意识淡薄,驾车随意性大,交通违法现象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低速电动车发生事故后,由于无法注册登记不能购买车辆保险,无法为人员救助以及损害赔偿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低速电动车操控性能差,安全防护功能不足,往往加剧自身的事故损害后果。由于低速电动车的机动车属性,事故处理中多作为机动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承担相对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三、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6 部委和省、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要求,自2019年起,对在用的低速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加速淘汰。同时要求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低速电动车违反信号灯指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低速电动车不得在禁行区内行驶。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从2013年10月1日以后,中心城区三轮车禁行区域为工业大道(含)以东、陶然路(含)以北、滨河东路(含)以西、南京路(含)以南。

五、低速电动车车主应当配合工作。在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执勤执法中,对于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并对其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为了共同拥有一个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遏制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势头,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请广大低速电动车车主朋友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告知您的家人,理解并支持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及时淘汰低速电动车,选择合法交通出行和运输工具,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为“品质城市·美好临沂”贡献力量!

临沂市中心城区低速电动车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2023年2月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精选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写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热门内容: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一直用心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