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开展公交专用车道违法占用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我市城区涉及公交专用车道被占用等交通违法现象普遍发生,为进一步提升城区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效果,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消减交通事故风险隐患,临沂公安交警开展公交专用车道违法占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临沂公安交警加强视频巡检和路面巡逻,在早晚高峰时段合理布设执勤卡点,以辖区主干道为重点,采取流动巡逻、现场纠违、劝导教育等方式进行动态整治,严查严管社会车辆和低速电动车长时间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强行变道、临时上下客、违法停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路面严管声势。
在整治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违法行为的同时,执勤民警着重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引导,积极向广大驾驶人宣传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违法停车而堵塞公交车站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呼吁广大驾驶人能够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在规定的时间内,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该车道。遇有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同时,临沂公安交警温馨提示,下面这些公交专用车道非高峰时段社会车辆可通行↓
温馨提醒
2022年新建的 “公交专用车道”分布情况及启用时间
公交车专用车道分布:马陵山路(南京路 -祊河路)通达路(滨河路-陶然路)金雀山东路(东兴路-滨河东路)金雀山路(滨河西路-蒙山大道)广州路(滨河西路-马陵山路)
启用时间:每天7:00至9:00,17:00至19:00
禁止社会车辆驶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和进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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