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电子文件获取方式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G8uRRI_KdD3_vC_8p7klQ?pwd=dn9d
提取码: dn9d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存放于临沭县店头镇人民政府项目筹建处,公众可前往查阅。
查阅地址:临沂市临沭县店头镇樊官庄西南350m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村庄以及机关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网络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交流等联系方式表达对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的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临沭县店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毛广霞
联系电话:13695397208
E-mail:89512098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四条。
临沭县店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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