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示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7167ySUmLKUqkCmTwy6iw?pwd=7ynf 提取码: 7ynf)
附件2临沭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临沭县店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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