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区新增14处电子眼!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新增14处(含路口及3条单行道路段)共2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地点予以公示,自2023年5月31日起公示,公示期为15天,于2023年6月14日公示到期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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