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挖了700斤芋头,临沂这俩小偷被全国网友围观
临沂的俩小偷“勤奋”到
把警察蜀黍都逗乐了
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临沂沂水县公安局院东头派出所
近期接到多起农作物被盗警情
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加强夜间巡逻
通过细致调查,综合分析研判
民警推断
嫌疑人极有可能再次作案
果不其然!
8月30日凌晨
在夜间巡逻过程中
民警发现一可疑车辆在农田附近徘徊
立即对该车辆进行盘查
车内两名男子对警察的盘问
对答得驴唇不对马嘴
民警遂即
将两名男子“请”进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去派出所的路上
两名男子低头坐着
脸色是一个比一个难看
到了派出所
他们对多次盗窃田间芋头的行为
供认不讳
经查
张某某、许某某因手头紧急需用钱
就打起了芋头的主意
为此专门购买了一辆面包车
盘山踩点多次
且只选品种较好的芋头刨
想多屯一些后再倒卖
但是还没来得及卖出去就被抓了
目前
张某某、许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芋头找回来啦
受害村民对民警表示感谢
“被偷的芋头虽说值不了几个钱,但也是我起早贪黑种的,自己都还没舍得刨,就被人家给偷走了,吓得我晚上不睡觉也得去地里盯着。现在好了,人抓到了,终于能安心睡个好觉了!芋头免费有人给刨完了,自己也不用再费力气,还能直接卖出去,真是省了不少劲!”
评论区的网友更乐呵了
警察蜀黍也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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