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了一个烟头罚了一百元!临沂交警动真格了
近日
河东区交警开出首张“车窗抛物”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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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7:47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Q28***的黑色“奥迪”轿车在行驶至河东区解放东路路段时,驾驶员将一个抽完的烟头直接从车窗扔了出去,这一幕恰巧被后方车辆驾驶员拍下并举报。接到举报后,河东交警大队立即联系了“奥迪”车车主,车主陈某恰巧就是当时的驾驶员,陈某在看到照片后承认了自己车窗抛物的事实。
9月18日,陈某到河东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依法处罚100元,而陈某的这张罚单正是“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河东交警大队开出的首张罚单。期间民警在对陈某依法处罚的同时还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他今后能摒弃交通陋习,争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
各位驾乘朋友请注意
“车窗抛物”不可取
请收起您的“任性”
自觉告别“车窗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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