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城区水源地建设项目 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相关规定,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完成《郯城县城区水源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特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网络链接见本次公告后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联系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索要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此次公示主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征求意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本次公告后附件2;公众可通过网页直接下载或与建设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索要公众意见表,联系方式附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或现场填写等方式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863909099
邮箱:tcxswgs@163.com
地址:郯城县师郯路东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附件1:公众意见调查表.pdf
附件2:郯城县城区水源地建设项目.pdf
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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