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居民户口簿,兰山两男子被刑拘!
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女朋友臧某某父母不同意婚事,为讨女友欢心,便想为其购置房产,但因臧某某家人拒绝提供户口簿办理过户手续,便在网上联系一名制作假证人员齐某,并提供女朋友真实个人信息,以2000元的价格伪造臧某某及其家人的户口簿一本(内含臧某某一家四口户口单页、户口索引页、户主单页)。后臧某某使用虚假户口簿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2月5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齐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兰山公安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臧某某涉嫌使用虚假户口簿,另案处理。
兰山公安提醒您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
和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
都涉嫌违法犯罪
千万不能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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