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彩票,想中大奖!结果换来牢狱之刑
“警察同志,就是他,
他上次就从我店里偷过彩票。”
原来
马某某之前就到该彩票站买过彩票
在买完彩票后
趁老板忙碌之际
将柜台内的多张刮刮乐盗走了
褚墩派出所民辅警在了解情况后
立即固定相关证据
经审讯
马某某对其盗窃彩票的事实供认不讳
“我觉得偷‘刮刮乐’店主不易察觉
刮出来奖我可以到别处兑换
比较保险。”
正是抱有这种想法
嫌疑人马某某在临沂市多个县区的彩票站内
多次实施盗窃
经查
嫌疑人马某某先后作案10余起
涉案价值4100元
目前
嫌疑人马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盗抢彩票的行为和一般盗抢行为不同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孳息、奖金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即盗窃的彩票无中奖彩票,或案发前还没有刮奖,犯罪金额按照彩票购买金额计算;如果盗窃的彩票被刮开且已经开奖中奖的,无论是否兑奖或取得奖金,均按照兑奖价值和彩票票面价值的总和进行计算。
偷来的彩票一旦中奖
中得越多,兑奖越多!
处罚越重!!!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