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试点!“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群众视角,探索推动“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夫妻间不动产的增(减)名、离婚析产等涉及的不动产转移登记需双方共同到场申请,但在日常登记业务的办理过程中,时常会遇到部分夫妻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共同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尤其是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后因原配偶难以联系或拒绝配合而无法完成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尤为突出。
为减少因上述情形给不动产权利人带来的矛盾纠纷、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临沂市首选临沭县作为试点县,探索开展“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协同联办工作。3月8日印发《 临沭县“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实施方案(试行)》。试点依托临沂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云平台,实现市域范围内不动产权利人“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全市联办。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婚姻登记机构采用协同办公模式,有相关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即可当场办理不动产登记。“双登记齐办理”改革试点解决了群众多部门、跨区域跑腿和重复提交材料问题,既是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传统服务模式的积极探索和创新,更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践行。
下一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围绕贯彻落实省、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从群众需求出发、以便利度改革为目标,持续推进不动产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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