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王某、戚某被临沂警方拘留
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郯城县公安局坚持严厉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全力梳理有关线索,整治网络乱象,依法查处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1、编造“又淹死了三个”
2024年5月28日,网民徐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三人在河里游泳的视频,并配“又淹死了三个”等文字。经查,徐某某发布的视频,是同其相约一起在河里游泳的三个同伴的视频,三人并未溺水。徐某某为蹭流量,故意编造淹死三个的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关注,扰乱公共秩序。29日,郯城警方依法对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王某某辱骂他人
2024年5月29日,网民王某某在多个短视频平台发布城管执法人员正在执法时的视频,并配侮辱性文字,造谣执法人员搬人西瓜,引发网民关注。经查,系王某某在违规占道经营被查处后,发泄不满情绪所为。当日,郯城警方依法对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3、戚某某扰乱单位秩序
2024年5月29日,郯城街道居民戚某某,因民警调查其女儿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帖,分别到其女所在学校和民警办案区域大吵大闹,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办公秩序。30日,郯城警方依法对戚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背事件真实情况,通常以引关注、惹眼球、增流量为目的,肆意歪曲编造,是彻头彻尾的谎言,自媒体不能无底线博流量,成为流量的猎物。网民在网上对他人进行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破坏网络生态,影响群众安全感。广大网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文明理性上网,共同抵制网络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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