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不实消息!临沂刘某换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近日
莒南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在网安大队的配合下
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抓获违法人员刘某
经查,刘某(男,35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于近期在今日头条、抖音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发布交通违法处罚的不实信息。2024年7月16日,莒南县公安局对刘某立案调查。
同时警方查明,自2023年以来,刘某为吸引关注、博取眼球,在未核实的情况下,持续通过抖音、今日头条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卡口设备安装、学校拆除等不实信息数十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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