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盛祥食品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及畜禽产品深加工项目(一期)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登陆lyhuanbao@126.com(密码:ly123456)的文件中心下载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到建设单位获取纸质版报告。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自义庄村北1000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村庄的常住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盛祥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总 电话:16658681566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自义庄村北1000米 | 环评单位:山山东锦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862207332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安现代城5号楼709室 |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山东盛祥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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